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图片新闻
骑电动车撞人拒不履行,拘留所前忙和解
经开区法院执结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
分享到:
作者:执行局  发布时间:2023-03-21 12:16:52 打印 字号: | |

近日,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拘留,顺利执结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。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和解履行,并由被执行人女婿自愿担保,保证被执行人按时履行。

案情回顾:

2021年10月,高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,因操作不当撞到前方行人李某,造成行人李某受伤,经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认定,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。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,李某遂将高某起诉至法院,法院判决高某赔偿李某医疗费和各项损失共计37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高某迟迟未履行,李某申请强制执行。

执行过程:

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立即向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、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,对其财产进行网络查控。执行法官多次向其释法明理,督促主动履行,但高某态度蛮横,置之不理。近日,该院执行局得到线索举报,经调查核实,得知高某还有其他住房,且在女儿出嫁时赠予高额嫁妆,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。为打击高某的抗拒执行行为,执行法官通过到高某现居住地蹲守,将下班回家的高某拘传至法院。在执行调解室中,高某仍无还款意向,法官果断决定对高某司法拘留十五日。

当晚12点,高某在张家口市拘留所大厅填写信息、即将被关押之时,其家人终于绷不住了,立即站出来表示要代位和解履行。执行法官在拘留所前当场组织调解,一边电话联系申请人,一边做被执行人工作,最终促成双方快速达成和解。双方同意制定方案长期履行,并由女婿自愿担保,保证被执行人按时履行。同时,因两轮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,并没有保险,法官苦口婆心继续做双方思想工作,终将两家心结解开。申请人为表诚意,主动放弃17万元赔偿款,最终促成双方矛盾化解握手言和。

 
责任编辑:研究室